運輸合同
甲方(托運方):
北京新航建材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承運方):
南陽恒美物流信息咨詢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定,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貨物基本情況
1.1貨物名稱
徐工50G裝載機
1.2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安全到達
1.5運輸承包方式
設備包干
第二條貨物運輸地點
2.1貨物起運裝車地點:
河南省南陽市西峽縣西坪鎮文泉溝攪拌站
2.2貨物到達卸車地點:
重慶市渝北區龍興鎮洞口村十八社中交隧道局攪拌站
第三條運輸費用
3.1運輸費用的計算
由承運方提供13米爬梯板總計1輛,提供國內水路、陸路貨物運輸商業保險單(設備運輸包干:壹萬零伍百元整,小寫:10500元整。1.提供運輸發票2.運輸貨物必須上35萬元額度貨物險)。
3.2運輸費用的支付方式
以車輛安全到達托運方指定目的地貨物清點、運輸完畢后憑發票支付給乙方
3.3賬戶:南陽恒美物流信息咨詢有限公司
開戶行:
賬號:
第四條貨物裝卸
4.1貨物裝卸的費用由
托運方 負責。
第五條托運方的權力義務
5.1托運方的權力
5.1.1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安全運輸到合同中約定的目的地。
5.2托運方的義務
5.2.1按照約定向承運方支付運費。
5.2.2托運方在運輸前負責對所裝貨物的品種、數量認真清點把關
第六條承運方的權力義務
6.1承運方的權力
6.1.1 向托運方收取應支付運費。
6.2.2向托運方及時提供充足的運力及車輛資源,車型應符合托運方貨物長途運輸的安全要求并提供每輛車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證、駕駛證、行駛證等相關證件。
6.2承運方的義務
6.2.1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安全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
6.2.2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時間運輸并負責貨物的安全。
6.2.3承運人應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并提前12個小時以合理方式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托運方不如實填寫運單,錯報、誤填、遺漏貨物名稱、裝卸地點等重要情況,造成承運人錯送、裝貨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損失,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7.2承運方在運輸過程中造成貨物被盜、滅失、短少、損壞交貨不清等,向托運方賠償貨物的實際價值同等損失。
7.3承運方在運輸過程中做好托運方所有電器的防護工作,避免雨淋、防潮、防火、丟失。
7.4
貨運事故處理過程中,承運人不得扣留貨物。由于扣留車、貨而造成的損失,由承運方負責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8.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時,向托運方北京通州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第十一條 合同履行完畢自動解除。
托運方:北京新航建材集團有限公司 承運方:南陽恒美物流信息咨詢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日期: 日期: